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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考试院提醒:记住五大原则识破高招骗局
文章来源: 浙江日报  添加时间:2008/07/04
     本报杭州7月3日讯 (记者 张冬素 通讯员 薛平) 今天上午,高职单考单招开始投档,我省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式开始。随着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开始,社会上一些涉及招生的中介诈骗等非法活动也开始活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指出,尽管骗子的骗术种种,只要考生和家长认真了解国家和省里的有关招生政策,记住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五大原则,就能识破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和行为,就不会上当受骗。

  每年高考结束到高校录取新生这段时间,社会上都会出现各种招生骗局。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列举了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招生诈骗形式:以军校招地方生名义诈骗、混淆各种不同招生类别、以自主招生为幌子、假借定向招生等名义、吹嘘可以拿到内部指标等。

  其实很多情况下,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法并不高明,却为何能那么容易就骗取家长的信任?有关专家分析,尽管高校招生越来越阳光,但是还有部分家长总是希望利用关系达到目的,有时明明考生考得不错,家长还要托人,这就势必给一些别有用心之人以可乘之机。

  考生和家长只要记住以下五大原则,提高警惕,就不会上当受骗。

  第一,高校不会委托任何中介和个人进行招生,如果有人说“我是受某高校委托来进行招生工作的”,考生和家长不要相信,应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二,高校招生不会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凡是有收取费用的行为应立刻举报。

  第三,所有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等各种类型的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已在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的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没在名单之列,绝无加分可能。

  第四,不存在公布的录取计划以外的所谓“内部指标”。

  第五,没有经过省教育考试院和招生院校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均属于虚假录取,今后取得的文凭国家不承认。

  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对招生录取有任何疑问,都要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正规咨询渠道确认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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