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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招办提醒:三类高考生可退报名考试费
文章来源:《北京考试报》  添加时间:2008/12/15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北京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已顺利结束。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三类已在网上缴费的考生高考报名考试费可退。

  第一类是已在网上报名、缴费,但未按要求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的考生;第二类是已在网上报名、缴费,但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第三类是因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注册号重复支付的考生,这类考生将被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名考试费。已进行报名资格确认的考生,不能退还报名考试费。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退还的报名考试费将返回考生缴费时所用银行卡账户。退还报名考试费工作将于2009年1月20日前完成。退款到账通常需要1至7天时间,特殊情况下有可能半个月时间。考生可在退款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查询到账情况,如有问题请根据北京市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说明有关要求,与“首信易支付”联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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