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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考试院:民办高校招生不得委托中介
文章来源: 三秦都市报  添加时间:2009/05/18

 本报讯(记者 张彦刚 实习生 熊彦冰)我省今年高考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省教育厅近日就做好今年民办高校及独立学院招生发出通知,明确民办高校及独立学院的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必须经省教育厅备案后如实发布。

  相关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核准下达的本校当年招生计划,严禁擅自超规模、违规承诺录取学生,严禁通过混淆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进行欺诈招生。不得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严禁代课教师参与招生活动,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查处非法招生中介诈骗等突出问题;不得组织在校学生在学习期间参与招生活动;不得以与其他高等学校联合办学名义对外招收国家计划内成人高校学生、网络学院学生;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不得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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