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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8月10日-15日,将进行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高职(专科)批录取院校录取时间为8月13日-20日;征集志愿及征集志愿录取时间为8月17日-19日。
按规定,今年黑龙江省高职(专科)院校分两段投档:在本科三批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分文、理科根据考生志愿、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投档;未完成计划的在高职(专科)院校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缺额的120%以内投档。
省招考部门有关人士强调,所有考生均应以“龙招港”(http://www.lzk.hl.cn/)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未经“龙招港”填报的志愿及公布的录取结果无效。被民办高校录取的考生,在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同时还须一并收到加盖省招考办录取专用章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而且,凡被录取的考生,均需到当地(县、区)招考办凭录取通知书和二代身份证提取本人的纸介档案,在入学报到时上交高校。未经高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其录取信息将被删除,不予学籍和学历电子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