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3
  • 1
  • 访谈
  • 1
院校搜索

联系我们


邮箱:eduzkxx@163.comcom 

当前位置:首页 > 院校介绍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文章来源:中国招考信息服务网  添加时间:2010/04/28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净月大街365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校共有本科专业23个。2010年招生的本科专业22个。
第六条  2010年我校计划招生2240人。
第七条  在有关省(区、市)招生人数,详见教育部审定的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生源计划。
第三章  招生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俄语专业、日语专业考生语种不限,其他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朝鲜语专业只招收非朝鲜族考生。
第九条  经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对考生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英语(英德、英法、英日、英西双语方向)、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专业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满分为150分),翻译专业英语成绩要求不低于110分、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满分均为150分),对外汉语专业英语、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满分为150分),汉语言文学专业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100分(满分150分)。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没有限制。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最高为120%,具体比例视各省生源情况和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而定。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考生档案不足,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优先,如专业也一致,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相关科目顺序依次为英语、语文、数学)。专业录取时,按照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志愿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首先根据考生分数由高到低先满足其前三个志愿中填写的专业,待所有符合前三个专业考生均被录取后,再满足未录取考生后几个专业志愿;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江苏省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hqwy.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
邮编:130117
联系电话:0431-84533585,0431-84533588,0431-84533589。
                                             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
第五章  学位授予
第十四条  经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国家统一印制的,盖有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印章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英语专业(双语方向)、翻译专业(英语方向)、德语专业、法语专业、俄语专业、朝鲜语专业、西班牙语专业、葡萄牙语专业、意大利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000元;英语专业(国际商务方向)、英语专业(旅游方向)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英语专业、英语专业(教育方向)、日语专业、对外汉语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金融学专业、工商管理专业、市场营销专业、旅游管理专业、电子商务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编辑出版学专业、经济学专业、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0年3月


下一篇:东营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东营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