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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启事
文章来源:信息网  添加时间:2013/07/02

中央民族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启事

  中央民族大学是党和国家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高级专门人才而创建的高等学校,是中国高等教育体系中有56个民族师生的国家重点大学,是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最高学府。1999年进入国家“211工程”;2004年,国家把中央民族大学纳入“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行列。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教学科研岗位和工程实验岗位。其中含学科带头人、博士后出站人员、海外归国人员和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热爱民族教育事业。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

  1.教学科研岗位。原则上必须是重点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且必须具有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教育经历并获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原则上不选聘本校毕业生,因特殊专业需选聘本校毕业生的,选聘对象须有校外重点大学学习经历。

  京内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京外学科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应届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应届毕业生只招聘统招统分毕业生,一般应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俄语六级或日语国际一级考试。

  2.工程实验岗位。原则上必须是获得硕士及硕士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在国家民委政府网站、中国教育网、中国教育在线和中央民族大学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二)投递简历。符合条件者于2013年3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投递简历(具体详见附件)。

  (三)初审。学校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审核。

  (四)笔试、考核和面试。通过审核人员参加笔试,学校考核组对笔试人员进行考核、面试(其中,教学科研岗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考核、面试;工程实验岗位参加由用人部门组织的业务考核)。

  (五)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须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

  (六)身体检查。

  (七)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核、面试结果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

  (九)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具体详见附件)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所投递简历所在学院名称(邮编:100081)

  附件:

  1.中央民族大学201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求信息表

  2.中央民族大学2013年非应届毕业生需求信息表

  中央民族大学

  二○一三年二月三日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及海南陵水分校校长、高中教师招聘启事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前身为蒙藏学校,创建于1913年,是全国唯一一所立足首都北京、面向全国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且能在北京参加高考和录取的公办寄宿制中学,直属中央民族大学,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为支持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发展,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与海南省陵水县人民政府合作办学,新建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陵水分校(公办,以下简称分校),由陵水县人民政府出资建好的分校在保证经费和人员编制等条件下,提供人才引进的优惠条件,整体委托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独立管理和自主办学,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陵水分校校长岗位: 1个;
  教学科研岗位:中央民大附中招聘共9个(高中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毕业生各3个),分校招聘共46人(优秀教师、优秀毕业生各23个)。
  二、应聘条件及待遇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及海南陵水分校招聘校长、高中教师一览表

类型

岗  位

条     件

待     遇

备  注

A

分校校长
(1人)

1、热爱民族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 
3、50岁以下; 
4、有过中学副校长及以上工作经历; 
5、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1、解决事业编制、北京户口; 
2、具备条件者兼任中央民大附中副校长(副处级); 
3、实行年薪制12-15万和享受民大附中月奖、年奖; 
4、其子女若符合招生条件,可进入中央民大附中就读; 
5、享受陵水县待遇(购买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住房,家属安置等);

北京户口优先

B

骨干教师(3人、
各学科)

1、热爱民族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学高级教师; 
3、省、市级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4、45岁以下(特级教师放宽到48岁); 
5、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两届及以上高三教学经历;

1、选调为民大附中教师或外派陵水分校工作两年以上; 
2、享受民大附中月奖、年奖; 
3、其子女若符合招生条件,可进入中央民大附中就读; 
4、享受骨干教师陵水津贴补助5000元/年; 
5、享受陵水县待遇(购买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住房,家属安置等);

北京户口优先

C

优秀教师(3+23人、各学科)

1、热爱民族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地、市级骨干教师或获奖者; 
4、43岁以下; 
5、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一届及以上高三教学经历;

1、民大附中调入(3人,限北京户口)或聘用(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上五险一金)或外派陵水分校工作两年以上;或落户海南,调入陵水分校; 
2、其子女若符合招生条件,可进入中央民大附中就读;或落户海南,按海南省有关高考政策执行; 
3、享受优秀教师陵水津贴补助5000元/年; 
4、享受陵水县待遇(购买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住房,家属安置等);

北京或海南户口优先

D

优秀毕业生(3+23人、各学科)

1、热爱民族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2、2013届优秀应届毕业生(本、硕、博均可); 
3、“985”、“211”工程大学及有中学教学经历者优先; 
4、是否师范类院校不限,但必须获得教师任职资格;

1、民大附中录用(3人,特别优秀的硕士、博士生,解决事业编制、北京户口)或聘用(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上五险一金)或外派陵水分校工作两年以上;或解决海南陵水事业编制和户口; 
2、少量交流到北京民大附中学习、工作; 
3、享受陵水县待遇(购买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住房等);

北京或海南户口优先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及海南陵水分校招聘校长、高中教师一览表注:招聘高中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毕业生共9+46名

  三、应聘程序
  1、在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网、中国教育在线、中央民族大学和中央民族大学附中网站公布招聘信息。
  2、报名。符合条件者于2013年3月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投递个人报名,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1)自荐信;
  (2)个人简历(注明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教育教学成果证书等复印件各一份(需本人亲笔签名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近期全身照片一张;
  (5)能够反映本人工作能力、教学水平的其他材料。
  3、初审。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对应聘人员条件进行审核。
  4、笔试、考核和面试。通过审核人员参加笔试,学校考核组对笔试人员进行考核、面试(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
  6、确定拟聘人选。根据考核、面试结果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7、公示。
  8、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
  9、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妮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68932088 68931727
  电子邮箱:mdfzxb@126.com    mdfzjky@sina.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法华寺甲5号中央民族大学附中办公室(邮编:100081)
  学校网址:http://www.mdfz.com.cn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 
  2013年1月25日    

  中央民族大学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启事

  中央民族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国家重点大学。为进一步加快学校的发展,吸纳校内外中青年学者,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热诚欢迎海内外中青年学者前来应聘。

  一、招聘岗位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院长1名;

  经济学院院长(少数民族经济研究所所长)1名;

  舞蹈学院院长1名。

  二、校外人员应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民族教育事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学风严谨,爱岗敬业,为人正派,廉洁自律;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在本学科领域有较高学术造诣并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熟悉本学科前沿领域,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有创新性构想,一般要求达到学科带头人水平;

  5.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领导能力,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教学、科研工作,有比较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最好具有高校院、系相关管理工作经验;

  6.身体健康;

  7.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有北京户籍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121031日)。

  三、校外应聘人员的聘期待遇

  聘期内享受中央民族大学学院院长的相应待遇。

  学校根据《中央民族大学关于引进高端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条件办理引进手续。符合学科带头人条件的,提供安家费180万元人民币,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人民币,可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四、校外应聘人员的聘任程序

  1. 自荐报名

  应聘者在201212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传真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应聘者需提供材料:

  (1)应聘人申请(包括应聘后的工作计划和设想、预期目标等);

  (2)应聘人简历(需本人亲笔签名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应聘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任现职证明;

  (4)论著目录、论文收录情况、完成的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及主要成果复印件;

  (5)能够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学术水平的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

  由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对自荐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3.见面座谈

  由学校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逐一与自荐应聘人员进行见面座谈。

  4.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和见面座谈的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

  学校组成专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对象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还需到其原工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考察。

  6.答辩评议

  在组织考察的基础上,由应聘干部答辩评议委员会听取拟定预备人选的答辩,并进行评议。

  7.决定任用

  由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8.任前公示

  通过学校宣传栏、校园信息门户网、国家民委网站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履行有关程序后签订聘任协议书,由校长聘任。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 中央民族大学组织部人事处

  联 系 人:邹老师 肖老师 胡老师

  邮  编:100081

  联系电话:86-10-68932465 86-10-68932465(传真)

  Email:mindazzb@yahoo.com.cn

  中央民族大学

  2012年11月23日

  中央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启事

  中央民族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和学科建设,提高学术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学者前来应聘。

  一、招聘岗位

  (一)学科带头人2名

  1. 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化学和生物学专业1

  2. 音乐学院:民族音乐作曲专业1

  (二)学术带头人1名

  理学院:光纤通讯和光电子器件物理专业1

  二、应聘条件、待遇和聘任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国家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进行。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应聘条件、待遇等请参照《中央民族大学关于引进高端人才工作实施方案》中相关规定。其中,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有北京户籍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截至20121031日)。《实施方案》可在中央民族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www.rsc.muc.edu.cn/view.asp?id=528)上查询。

  三、应聘者需提供材料

  应聘者请于2012127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中央民族大学组织部人事处。

  (一)应聘人申请(包括应聘后的工作计划和设想、预期目标等);

  (二)应聘人简历(需本人亲笔签名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应聘人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任现职证明;

  (四)论著目录、论文收录情况、完成的科研项目、获奖情况及主要成果复印件;

  (五)能够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其他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 中央民族大学组织部人事处

  联 系 人:邹老师 马老师 李老师

  邮 编:100081

  联系电话:86-10-68932478/68931622/68933971(传真)

  电子邮箱:muc_rsc_szk@163.com

  中央民族大学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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