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8]14号)精神,结合我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实际,现将《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福建省普通高校音乐、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进程表
2、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名单
3、音乐、美术类福建省统考涉及的专业
4、其他音乐、美术类福建省统考涉及的专业
5、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6、2009年省外院校来闽组织校考指定考点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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