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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教自考义务教育专业将开考
文章来源: 京华时报  添加时间:2009/05/25
 本报讯 昨天,教育部向各地发出通知,决定支持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义务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并在河北等15个省(区、市)先期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课程学分互认试点工作。 

  义务教育专业针对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课程体系,依托“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和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开展网络助学,建立面向农村教师的学习与考试服务支持体系,实行“注册学习制”,采取有组织的分散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与助学活动。 

  参加该专业课程学习考试成绩合格的,可按1学分折合16学时的比例记入当期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培训学时;参加省级师资培训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非学历培训成绩合格的,可按16学时折合1学分的比例折算为自考专业学分,免修不超过12学分的选修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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