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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招考院相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新生报到时,全省各高校必须做好新生的证件核查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档案等证明材料的审验,逐一查验录取通知书、准考证、电子档案、民办院校发放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身份证等材料,与新生本人实行对照。结合学生档案整理工作,对照学生电子档案、中学档案、党团关系中载明的信息,对每一个新生逐一单独当面谈话,核对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信息。学校新生名册中增加信息核查记录项,核查人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作为学校学籍档案长期保存。
省招考院要求,新生报到后两周内,各校要自行组织新生进行不少于两门的文化课入学测试,对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有较大出入者,以及证件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新生,要进行重点核查。在复查过程中,发现仿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坚决予以清退。发现有疑问而又无法根据上述材料确认的,可调阅考生高考试卷和学生本人笔迹进行核对,仍不能确认的报省招考院利用专业手段进行甄别。清退人员名单由各高校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和省招考院备案。
另外,新生报到入学后,在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内,省教育厅还将根据姓名、身份证号等有效信息,进行学籍信息检索核查。对参与舞弊的人员按高考作弊论处,属公职人员者开除公职,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者的责任。对审查工作不认真和庇护舞弊考生的高校,将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