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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介绍
文章来源:信息网  添加时间:2012/10/16

高职院校是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普通高校。招生对象是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具有与高中同等学历的学生,基本学制为三年。高等职业教育是在专科教育阶段进行的职业教育,目前是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主体。其定位是在完全中等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出一批具有大学知识,而又有一定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才,其知识的讲授是以能用为度,实用为本。

学历层次  相对于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学术型人才而言,高等职业教育偏重于培养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高职在大陆主要是专科层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亦有部分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从2008年秋季开始举办四年制本科教育;而高职学历在台湾目前已上升到博士研究生层次。高职学生毕业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三年制)或本科(四年制)毕业证书,并享受普通高校毕业生的一切待遇。

编辑本段高职特征

  1、使学生具备必要理论知识和科学文化基础,熟练掌握主干技术,侧重实际应用。

  2、侧重相关知识的综合运用。

  3、培养学生的表达能力、与人沟通、合作共事的能力。

  4、重视实务知识的学习,强化职业技能的训练

编辑本段培养目标

  以培养技术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即目标是实用化,是在完全中等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出一批具有大学知识,而又有一定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才,其知识的讲授是以能用为度,实用为本。

编辑本段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毕业生、高中同等学历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编辑本段高职学制

  高等职业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基本修业年限为:专科三年,本科四年,非全日制的修业年限适当延长。以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为培养对象的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这类高职学制正在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在台湾,高职硕士生学制为三年,博士生学制为三年。

编辑本段毕业待遇

  1、教育部明确规定:高职院校要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要求,为培养出一批具有大学知识,而又有一定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才,其知识的讲授是以能用为度,实用为本。高职院校在办学目标、人才培养模式、招生、就业、毕业文凭及待遇等方面普通高等教育的院校完全一样。

  2、统考统招的高职生毕业时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与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完全一样。

  3、高职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在含金量和效力上与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完全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4、高职生毕业证书上面应明确注明学历层次为“专科”(包括“三年制专科”、“二年制专科”和“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或“本科”(四年制或更长年限)。

  5、除了毕业证书以外,高职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和学历电子注册上面,也应注明学历层次为“专科”或“本科”。

  6、高职毕业生可以继续读本科(专科毕业者)和考研究生(本科毕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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